中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

发布者:王丞发布时间:2018-11-22浏览次数:1790




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

201811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师德建设,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教风学风,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德建设的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构建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激励、惩处“六位一体”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师德教育,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在全体教师中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不动摇的坚定信念。实现以信念坚定、品行端正、学识渊博、爱岗敬业、诲人不倦为主要内容的教师素质的显著提高,在教师队伍中形成政治上积极进取、业务上严谨治学、品行上为人师表、事业上有所建树的良好风气。

二、师德建设的途径和具体措施

(一)加强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

1.通过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党员组织生活、师德教育讲座等,全面推进思想政治、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学术规范、遵纪守法和心理健康教育,筑牢政治底线、法律底线、道德底线、学术底线。

全体教师通过认真学习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十项准则

1)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6)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7)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8)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9)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2.健全新教师岗前职后“一体化”师德教育培训体系,依托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对新教师进行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教育。积极组织教师开展基层调查研究、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提升师德素养。

3.组织开展师德讲座、理论研讨、主题征文、事迹报告会、座谈会、交流会等活动,有计划地将师德示范典型请进课堂,进行观摩交流、开展专题讲座,充分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树立更好师德的传、帮、带作用。

4.依托教师节等专题活动,建立健全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引导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5.规范教师日常管理,根据教师不同发展阶段职业行为特征,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教育教学规范、学术研究规范和校外兼职兼薪规定等配套政策措施,将师德教育落实到教师日常管理工作中。

6.建立师德档案,对教师的师德表现进行跟踪记录,将师德考核贯穿于日常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师德师风表现将作为教师职务评聘、聘期考核和评奖评优的首要内容和必备资格条件。

(二)加强师德宣传,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

1.将师德宣传纳入学校思想宣传工作统一部署,实现师德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师德主题宣传教育,系统宣讲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师德建设的文件近期的重点是宣传普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2.把培养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挖掘和提炼教师为人为学为师的优秀事迹,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展现模范人物的精神风貌和师德风采。

3.发挥工会、团委、关工委、学生会等群团组织优势,集中举办师德宣传活动,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对于学校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应对并有效引导。

4.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手机报、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通过开展“我最喜爱的老师”、各级各类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等系列评选活动,充分展现我校教师的良好形象,宣传我校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

(三)健全师德考核,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

1.完善师德规范标准和考核制度,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方式进行师德考核。

2.师德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考核结果告知教师本人,考核优秀的应当予以公示表彰,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应当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

3.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

4.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在新教师招聘、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聘期考核、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

1.健全师德监督体系。探索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五位一体”的师德监督机制。

2.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工会、教代会(职代会)和监察机构等部门在教师作风建设、学术规范、教书育人等方面的监督调查作用,了解教师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全方面加强师德监督。

3.建立监督信箱和举报电话等师德投诉举报平台,畅通师德监督渠道,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4.建立健全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

5.定期开展师德状况调查,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政策措施。

(五)注重师德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

1.加大表彰力度。在校内开展“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活动,对师德表现优秀的教职员工进行表彰奖励。

2.完善师德表彰制度,定期对师德师风表现特别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并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档案记录良好、师德考核评定优秀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等评选中优先考虑。

(六)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

1.健全违反师德行为惩处机制。对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出现违反师德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以上取消相关资格处理的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建立师德建设问责机制。对于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问责:(1)师德师风制度建设、日常教育监督、舆论宣传、预防工作不到位。(2)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3)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4)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师德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5)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6)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3.教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所在院(部)、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做出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

三、健全师德建设的组织保障

(一)完善组织领导

成立校教师师德建设工作委员会,由校党政领导担任主任和副主任,成员由组织、宣传、统战、人事、教务科研、学工离退休和工会等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协同配合,对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学校师德建设。教师工作部负责师德建设各项政策的具体实施。

在校教师师德建设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各院部、各部门要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行政主要负责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教师代表教工支部代表工会代表行政人员代表辅导员代表等组成。学校将师德工作成效列入各单位工作目标,列入各单位负责人考核指标,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二级单位具体落实的师德建设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职能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把师德建设贯穿于教师培养管理工作全过程,形成师德建设合力。

(三)加大投入保障

学校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要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做好师德建设工作。学校要将师德师风建设经费纳入经常性财务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确保师德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等工作正常开展。

四、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党委办公室2018年1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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