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一步发挥二级学院纪委监督作用的实践思考

发布者:王丞发布时间:2020-08-11浏览次数:4494

设立高校二级学院纪委,是新时期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推动高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举措。 面对当前高校二级学院纪委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高校二级学院纪委必须明确自身职责,积极探索落实监督责任的实践策略,推动高校基层反腐倡廉工作。

一、加强高校二级学院纪委监督工作的必要性

高校二级学院纪委作为高校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监督责任主体,对于推动高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高校依法办学具有重要意义。

(一) 高校二级学院纪委是推动高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主体

高校是传播人类先进文明的殿堂,是培育推动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发展人才的基地,是人类净化灵魂的沃土。 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校自主权的增大以及国家对高等教育投入的加大,高校这片净土也变得不那么纯净,发生一系列高校贪腐案件。 这不仅打破了高校在人们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也反映了当前腐败涉及面之广。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加强高校二级学院纪委监督工作,有助于切实落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 高校二级学院纪委作为同级党委的监督责任主体,对同级党委各项工作最清楚、最了解,也最能形成对同级党委主体责任的监督,监督其落实执行上级党委和学校各项决议和要求的具体情况,以及同级党委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违反规定或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情况,防微杜渐,防止个别责任主体的贪腐行为积少成多,对党和学校的各项工作、 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高校二级学院纪委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切实推进高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好党的基层战斗堡垒。

(二)高校二级学院纪委是推动高校依法办学的有效力量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稳步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已经成为高校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方式。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不仅有利于维护全校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助于推动高等教育向制度化、法治化方向发展,避免高校发展“因人而异”,缺乏持续性。二级学院作为高校建设和发展的基层单位,是落实高校依法办学的重要力量,学院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一把手”,在学院的人事招聘、财务审批等方面具有很大的决策权。监督学院负责人权力行使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不仅需要上级纪委的监督,更离不开同级纪委的监察工作。加强高校二级学院纪委监察工作,使同级党委按制度用权,按规章办事,依法定程序办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有效地预防基层腐败行为的发生,推动高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二、当前高校二级学院纪委监察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高校逐步推行二级管理,赋予二级学院很大的自主权,同时也增加了二级学院纪委监察工作的责任。 由于高校二级纪委工作刚刚展开,当前高校二级学院纪委监察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纪委监督虚位乏力

随着我国纪检监察领导体制的发展和完善,当前高校纪委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即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它虽然避免了“党委单一领导体制”的某些弊端,但是在二级学院纪委监察实践中仍存在一个突出问题,由于二级学院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统一工作,协助同级党委搞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二级学院纪委的工作职责,如何处理好党委与纪委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被监督与监督之间的关系就成为二级学院纪委首先要解决好的问题。 而且部分二级学院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担心得罪人,有位而不为,导致二级学院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存在虚化的现象,监督责任流于形式,没能切实体现出二级纪委监督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二)纪委监察工作缺乏组织协调

反腐倡廉并不是哪一个部门自身的事情,它需要整合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形成一张反腐倡廉的大网, 堵塞所有可能发展腐败的漏洞和缺口。但是,在实际的高校二级学院纪检监察实践中,往往是纪委唱独角戏,缺乏相关部门和人员的主动协助和配合。高校二级学院纪委要在高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同级党委履职情况,除了纪委工作人员积极工作,更需要全院各方面力量的主动配合,在纪委的牵头作用下,监督同级党委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同级党委在人、财、物审批等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现象,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 纪委牵头监督需要各部门形成一个总合力,才能有效地预防高校基层贪污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纪委监督检查方式方法有待创新

当前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通常采用现场监督和年终检查两种方式。 现场监督,从表面看,体现了纪委工作的作为,全程参与监督学院落实与执行学校和上级党委各项工作要求的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项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但是由于纪委没有直接的决策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实际上成为列席全程的“场面人”。 年终检查通常采取汇报总结、民意测验等方法,虽然可以发现某些问题,但是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事实表明,传统的纪检监察方式和方法有些陈旧,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很好地将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因此,新时期高校二级学院纪委监督检查工作要主动创新,转变观念,创新手段,寻求一种经常性、制度化的方式和方法,切实发挥纪委监督责任。

(四)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二级学院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都是教育工作者,专司其职人员较少,往往是一身多职,一般学院副书记兼任学院纪委书记,其他岗位的教师兼任纪委委员。 这些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中承担着大量的教学、 科研任务和学生管理工作,很难做到一心多用。在承担着多重工作任务的同时,有时纪委监督就成为流于形式的过场,没有真正发挥纪委的监督责任,极大地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落实。 同时,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素质, 除了其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还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财务审计等专业知识,在时间充足、知识储备丰富的基础上才能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效性,有效地遏制和预防高校基层贪污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高校二级学院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实践策略

针对当前高校二级学院纪委监督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和工作重点,完善基层纪检监察制度,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提高从业素质,推动高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履职

党章作为党内大法,明确规定了高校纪委的五项主要职责: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督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处理违规违纪党员;维护党员权益。纪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主体,这是新时期党中央对纪委地位和工作职责的明确表述 。“协助 、监督 、执纪 、问责 ”是二级学院纪委的主要工作职责。明确了党委和纪委的不同职责,指明了二级学院纪委工作的主要方向,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可以有的放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同时,二级学院党委要保证同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理顺党委与纪委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被监督与监督的关系。同级党委不能全面干预纪委工作,不能为纪委开展工作设置障碍,越俎代庖取代纪委,同级党委要在增强自身主体责任的同时,提高被监督的意识,主动发挥党委的主体责任作用,两者在相互配合中搞好高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明确监督工作重点

矛盾特殊性原理告诉我们矛盾虽然是普遍的,但是要学会正确处理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之间的关系, 要集中主要力量着重解决主要矛盾。近年来,发生在高校的贪污腐败案件主要集中在基础建设、招生招聘、滥用科研经费等方面,这也指明了二级学院纪委监督工作的重点,要严格依照程序重点监督学院在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采购、科研经费使用等方面情况,预防单位“一把手”利用手中拥有的权力以权谋私,不给任何心存贪念的人留有余地。 规范科研经费审批报销制度,坚持严格执行经费预算、执行与报销审批签字制度,从基层单位的第一关堵塞科研腐败的漏洞。

(三)完善基层纪检监察制度

人在道德上是不完善的,必须以严格的制度弥补、制约人性的弱点和缺陷。 推动高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除了加强人自身的思想教育,提高自律和慎独的能力,更应该以制度的完善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党章虽然以党内大法的形式规范约束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但是实际的执行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化、具体化,划定底线,一旦触碰必将严惩。二级学院纪委要不断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本单位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具体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纪委约谈制度,完善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办法和查办审理案件办法等,切实落实二级学院纪委的监督责任,从制度上根本消除腐败。

(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

传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虽然有其实效性,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方法的效果在减弱,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很好地将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二级学院纪委监察工作方式方法需要与时俱进、求新求变,探索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立体监督检查模式。 将年底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 全程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约谈制度,及时了解和把握同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同时,反腐败不是纪委的独角戏,需要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借助舆论监督,实现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让所有的贪污腐败现象无处藏身,暴露于阳光下,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五)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关键因素,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素质的高低对于纪委是否有效履行监督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二级学院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皆非专职人员,纪检监察工作给这些工作人员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学校应该在工作分工上,统筹考虑,科学分工,明确职责,并且切实加强二级学院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费力不讨好”的工作,它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敢于担当、勇于担当。 首先,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党性强、原则性强,不做和稀泥的老好人,不做不作为的明哲保身者。 发现问题,敢于揭发,不畏惧权势,不被贪污腐化分子腐蚀,做党和人民利益的坚决捍卫者。 其次,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提高从业素质, 增强知识储备。高校纪委要加强对二级学院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使其熟悉和掌握各项法律法规,掌握新时期新的政策新规, 了解各部门办事流程,在程序正义的基础上实现结果公正,使高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