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下午,国务院第七届、第八届“音乐与舞蹈学”学科评议组成员、首届“艺术学”学科评议组成员、首届全国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二级教授、博导徐元勇应邀莅临我院,举办《音乐类别音乐教育领域导师课程的内容与考核》专题讲座暨2024年音乐学院国家科研项目选题论证会。讲座由音乐学院院长王春燕主持,音乐学院全体教师到场聆听。
徐元勇教授首先梳理了我国从“艺术硕士”到“音乐类别”的发展历程,并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进行解读,指出当下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专业建设方向,指明音乐教育人才培养中导师的责任与使命。并围绕我院本科阶段推行“学业导师”现状,徐元勇教授针对本科阶段“学业导师”课程如何衔接研究生“专业导师”课程,以及本科阶段“全员导师”制的实施如何落地等中心话题,与在场教师开展了深度讨论。
徐教授强调课程设置应依据考核状况来评估,践行过程中应重视“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大纲、教学实践设计与规划、教案、教材使用与考核方案等方面,并通过自己研究和实践细致阐述了导师授课的思想与内容。
最后,王春燕代表音乐学院全体教师对徐元勇教授的精彩讲授表示衷心感谢,并要求大家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加大教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水平,为专业建设与发展以及高质量的人才培养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