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意识形态领域应急预案

发布者:王丞发布时间:2024-09-18浏览次数:10

进一步做好音乐学院意识形态领域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学院造成的负面影响,提高学院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的快速反映和协调能力,营造安全和谐的育人环境,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和学校党委工作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和塑造学校良好形象

二、基本原则及组织机构

1.认真做好全院职工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积极正确引导,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学院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学校稳定大局的冲击,有效地降低和消除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

  长:尹彬成王春燕

副组长:    

  员:韦利军段宝君  胡建林张鲁宁

  肖园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公室党政办主任韦利军兼办公室主任并作为工作联系人。

3.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意识形态领域突发性事件的指挥、协调工作负总责。小组成员负责日常意识形态工作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全方位的把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随时做好师生员工的意识形态认知工作,预防事态扩大化。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闻媒体、网络媒体、思想文化类学生社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宣传物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发生突发情况。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党员干部和师生网上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

2.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中出现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

3.网络媒体平台、报刊、广播、电子屏、宣传物等内容出现严重错误导向。

4.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和编写的教材等出现严重错误导向。

应急响应及处置措施

1.处置的基本原则:统一指挥、快速应对、分工负责、各方配合。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快速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学习秩序。

2.对于干部师生在网上发表错误言论的情况,学院相关部门应立即与本人联系,及时收回或删除该言论。

3.对于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中出现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的情况,研究院应立即终止该课堂教学或活动,与现场师生沟通,消除负面影响,阻断错误言论传播。

4.对于网络媒体平台、报刊、广播、电子屏、宣传物等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情况,研究院应立即删除错误言论或撤销宣传物。

5.对于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情况,所在部门应立即收回、销毁并消除影响。

6.对本学院师生员工参与群体性骚乱、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和其他邪教活动方面等恶性群体性突发事件,在上级领导小组和学院小组的领导、指挥下进行处置。

7.意识形态领域事件处置中,实行首问负责制。根据事事件的性质和发展的不同阶段,区别情况,区分性质,因情施策,妥善处置。对重大事件及时报请学校。

工作要求

1.学院各类阵地可能出现的意识形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2.对学院已经出现的各类意识形态突发事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运转协调,及时高效。

3.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报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加强学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在讲座论坛方面,严格落实“分级分类审批备案”、“一会一报”和抽查制度,防范讲座论坛中的意识形态安全隐患;加强网络媒体平台、报刊、电子屏、宣传物等的管理,严格执行《音乐学院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和《音乐学院新闻宣传工作规范要求》,做好审批备案。

 

音乐学院党总支

202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