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履行工作职责

发布者:王丞发布时间:2025-02-17浏览次数:24

为充分发挥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作用,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党章和学校纪委有关规定,现对党总支纪检委员工作职责作如下规定:

一、协助党总支书记对所属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从学的良好氛围,督促本党总支成员和党员干部、教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提高维护党的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二、密切联系群众,倾听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关注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及时掌握党员的思想情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党总支进行报告、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党总支书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参谋和助手。

三、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或列席学院党总支的重要会议,对党总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政决议、决定、工作部署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四、维护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受理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控告和申诉,及时向校纪委、学院党总支报告情况,在校纪委的指导下做好有关工作。

五、考察了解受处分和受处理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改正错误的情况,协助党总支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监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端正态度、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六、定期不定期向学校纪委汇报本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根据学校纪委授权或工作要求,协助纪委调查涉及本党总支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信访举报和纪律审查工作,配合学校纪委和本党总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

七、参加学校纪委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接受纪检工作业务培训,接受学校纪委的工作指导与检查。结合本党总支工作实际,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积极探索做好二级单位纪检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八、完成校纪委和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